一、入院
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必须持有医生开具的入院证明书。
1、普通患者入院预交现金3000元。
2、省市医保患者入院须出具省市医保卡,预交现金2000元。
3、省市医保工伤患者入院须出具医保卡、身份证及省市机关工伤治疗证明,到医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办理入院手续。
4、省级离休干部须持省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证、住院证到门诊咨询台办理申报登记后,办理入院手续。
5、市级离休干部须持市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证、市级离休人员入院证明书(由所在单位及医保确认),办理入院手续。
6、五华区特殊人员须持有患者单位出具的住院证明书二份办理入院手续。
7、盘龙区特殊人员须持有患者单位出具的住院证明书一份办理入院手续。
二、出院
患者办理出院时,由住院科室主管医生向住院收费处送达患者出院通知书,再由住院科室通知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1、普通患者须交回入院预交金收据,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2、省市医保患者须交回入院预交金收据,用医保卡支付费用的患者还须出具医保卡及密码,方能办理结算手续。
3、省(市)级离休干部由住院科室送达结算单及每日明细清单,经住院收费处审核,如有自费药品或自费项目的,患者用现金结清,其余费用我院与医保中心结算。
4、五华(盘龙)区特殊人员按住院证明书确认的个人支付比例,患者用现金结清,其余费用我院与医保中心结算。
(责任编辑: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