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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厅实施八大措施防控手足口病

www.39.net  2008-5-7  39健康网  
云南省卫生厅实施八大措施防控手足口病
  从今天(2008年5月6日)上午云南省卫生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及时预防控制手足口病在云南省的传播,省卫生厅安排部署了八大措施,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做好疾病的防控工作。

  云南省卫生厅的八大措施包括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防控工作紧迫感。二是加大疫情监测工作力度,提高预警能力。三是加强疫情调查和处置。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五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众科学宣传教育。六是加强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诊治水平。七是加强应急准备。八是提供宣传和培训资料。

  云南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当前我国手足口病的疫情流行态势,强化职责,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大对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云南省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做好专题部署和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疫情和防止疫情蔓延。

  在疫情监测方面,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疫情信息收集,做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私立医疗机构(重点是儿童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儿科门诊、妇幼保健院等)要加强对手足口病儿童的诊治、报告和隔离治疗工作,从2008年4月30日起,将手足口病按法定报告传染病程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卫生部于5月2日将此病列为法定报告传染病)。各级疾控机构要即使对医疗机构报告的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原因、核实疫情,及时采样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原学诊断,对暴发疫情要快速、有效进行处置,同时要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医疗机构EV71型等肠道病毒疫情进行主动搜索,尽早发现疫情隐患。

  云南省卫生厅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依法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要重点在中小学、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倡导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各级疾控机构要认真检查指导各级托幼架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晨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手足口病例。

(责任编辑: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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