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昆明的医改备受市民关注,但是有的报道将其称为“公改私”,这是一种误读。之所以如此,部分原因是昆明市对一些公立医院,如呈贡医院等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在一些人眼里,搞股份制就是“公改私”。在此有必要对股份制做些厘清。
马克思在晚年接触了股份制,认为股份制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扬弃,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一个过渡点,它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即可以为资本主义所利用,也同样可以为社会主义所利用。
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来说,股份制没有社会性质的属性划分,是一种赢利的组织单位,但从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占有和归属的角度看,股份制是有社会性质属性划分的,判断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在中国,如果是国家和集体控股,则该企业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试行股份制,可以扩大公有制的阵地,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昆明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在医疗服务领域,实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改革。我这样理解,在对公立医院实行股份制改造中,政府主导就是国家和集体控股,这样的股份制企业仍姓公而不姓私。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事业,无论是参与股份制改造还是加快民营医院发展,都有利于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从而降低成本和价格,使广大群众看得起病。
当然不是任何股份制改造都能“一股就灵”,国家非盈利性医院和许多社区医院就没有必要都实行股份制。从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国家非盈利性医院的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取得医疗服务收入后,将免征各项税收。可以预见的是,今后这样的“国家非盈利性医院”将随着盈利性医院的壮大而壮大,甚至在完全姓私的社区民营医院,“看得见的手”同样在起作用,国家将购买包括给65岁以上老人体检、儿童免费检验检疫等在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也就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数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或综合)项目进行补助,可以叫做政府为社区公共服务埋单,可以说部分体现了“私改公”而不是“公改私”。
□ 一挥(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