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省卫生厅正在加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将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该《意见》目前已经完成了调研,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民营医疗机构在公众中的地位不高,人才进不来、留不住等等问题都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为此,《意见》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倾斜政策。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杨宇透露,目前,营利性民营医院面临的突出问题还有,3年期满后的税收将按照怎样的比例上税。这也是我们目前正着力解决的问题。医疗机构始终是带有公共服务性质,不管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按照企业的税收收取不合理。《意见》中将明确继续实施优惠,税负将细化。另外,如果投资企业将医院应该上税的资金拿出来做公益事业,包括捐助、发展医院等,就可以折低税率、抵扣税款。
《意见》将对民营医院给予很多优惠。在民营医疗机构的审批上放宽了准入门槛,采取限小扶大、限综合鼓励专科的策略。投资2000万元以上,病床500张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就可通过审批。在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上,民营医疗机构的设备采购纳入政府统一行为,并向他们适当倾斜。鼓励公立医院专家到民营医院,加快建设事业单位保障体系,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不同体制机构中的自由转换。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即使在民营医院工作也能获得良好的待遇和保障。
据了解,口腔、五官、医疗美容、老年病及慢性病护理、康复等专科医院和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市场空缺大。今后将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竞争或招标,多形式、多渠道投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到医疗资源薄弱的农村投资兴办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弥补卫生资源发展不平衡,同时引导民营资本的流向,优化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责任编辑:余霞)